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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8月1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11日-2025年8月15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0913-2158367

传 真:0913-2158350

邮 箱:281199985@qq.com

通讯地址:陕西省渭南市朝阳大街中段

邮 编: 714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S108大荔县城至大庆关公路工程

临渭区

大荔县交通运输局

中润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S108大荔县城至大庆关公路工程位于陕西省渭南市大荔县,路线起自大荔县东城街道办平原村(与242国道交叉),设新线沿陕西大荔朝邑国家湿地公园北侧经下秦村,于小坡村转向东南,至里仁村沿排碱渠北侧,止于赵渡镇利民村与628国道(沿黄公路)相接,全长17.1km,为二级公路,设计速度80公里/h,路基宽度12m。

环境影响报告书(

报告.pdf


公众参与采用网站公示、张贴及报纸公示等方式进行,调查结果显示,被调查公众无反对意见。